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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弘锦 一

  我叫弘锦。零点看书追罪欣章结我有上一世的记忆。

  上一世,是末世。

  那时候,我是一个领土的主事者,三十八岁死的。

  在末世,异能越强,寿命越短,这是所有人默认的规则。

  我有空间,有雷电,还有天生的怪力。

  所以我活不到老。

  我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孤儿院的院长,是雷电系异能者。

  他护着那一小片土地,在满是掠夺与屠杀的世界里,硬生生撑起了一块安全区。

  后来,他死了,我继承了他。

  我守着那片土地,给它取名狼地。

  因为我希望那里的所有人,都像狼一样。

  不背叛同伴,虽然依附强者,但是能独立生存

  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什么时候该忍耐

  我的领土,只收有“狼性”的人。

  于是外面的人,开始叫我们狼族。

  在末世,感情是奢侈品。

  强者身边永远不缺人,普通人今天在,明天死。

  看对眼,就住几天;腻了,就散。

  所以末世里,只承认母亲,除了那些养著后宫的强者,专门负责生育自己血脉的孩子。

  普通人父亲是谁,可能连母亲都不知道,但是无论父亲是谁,只要生在狼地的孩子,都受到保护,保护幼崽是领地的规则,

  虽然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是幼崽是这片领地的希望,有幼崽在,就有无限可能。¨衫疤/墈¢书_旺\,勉′费+悦读

  我死之后,本以为一切结束了。

  结果没有。

  第一次投胎,因为“废物阿玛”的原因,失败了。

  第二次,

  上面那群狗屁神仙告诉我我要护送一个道子。

  所以我被强行带着那个所谓的道子,一起投胎,真是笑话。

  这一世我的额娘,美得不像凡人。

  不是那种“仙气”,而是活着的美,比那些自诩清高的神仙,好看得多。

  她温柔,又活泼。

  我和弟弟小时候,她会陪我们在花园里捉迷藏。

  后来阿玛回来,就变成他当老鹰,追着我们跑。

  阿玛也很好看。

  很奇怪,男人,三妻四妾合法的时代,他却只守着我额娘。

  我额娘,长的这么美,也只有他一个。

  这在末世,是不可思议的事。

  在末世,强者身边永远围着人。

  漂亮的人,今天换这个老公明天换那个老公,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这一世,我第一次见到彼此相爱,并且一直相爱。

  我弟弟……

  嗯,傻气得厉害,但命好。+w.an^be¨n?.^or+g.

  好到我和额娘跟着他,沾了不少狗屁福气。

  于是我成了公主,额娘成为了福元福晋。

  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照镜子。

  看着继承了额娘全部美貌的自己。

  真的,看着就高兴。

  我喜欢这一世的额娘,喜欢得理直气壮。

  我的信念很简单只有力量,和金子,能办成任何事情。

  如果办不到,那一定不是事情太难,

  而是力量不够强,金子不够多,没有例外。

  所以我经常收到金子,来自谁?皇玛法,还有太子二伯。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受不了,

  太孙和弘道一旦开始辩论,就不是“讨论”,是拆人三观。

  是那种让你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是不是活错了物种的那种辩论。

  于是他们就来找我。

  流程非常成熟:

  金子送到

  我点头

  一手一个

  抡

  晕

  完事

  世界安静了,乾清宫恢复秩序。

  所以我一直很诚实地告诉所有人一句话:

  如果你找我办事,我没有办,

  那肯定是你给得不够吸引我。

  不是我不讲情分,是你不配谈条件。

  说到情分我额娘这么美。

  真的,美得不讲道理。

  可她身边站着什么?

  废物一号:阿玛。

  废物二号:弟弟。

  指望他们给我额娘最高的荣誉?

  做梦。

  所以这件事,只能我来。

  我跟着爱美坊的商船出海,一开始是做生意。

  后来发现海盗的钱,更快。

  再后来,海盗被我收编了。

  再再后来我觉得,与其到处跑,不如占一块地。

  于是我占了淡马锡,又顺手收了马来群岛。

  建国,名字我取的狼国。

  我给我额娘建了一座宫殿,大的,漂亮的。

  先干一件事接人。

  第一个接的,永远是我额娘。

  她到淡马锡那天,王宫的地面重新铺了一遍,所有旗帜重新换色。

  我要让所有人知道一件事:这个国家,是为她建的。

  当然跟着额娘一起的还有阿玛,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能分开

  然后我改姓王,阿玛一点没有反对,

  阿玛现在唯一害怕的就是额娘出去办事,围在额娘身边的男子多了,

  所以阿玛每天都要在额娘身边,一块办公。

  阿玛管理朝政,额娘教导学校,后来若兰阿姨带着堂妹阿忆过来一块开展学校,学校在额娘和若兰阿姨还有后来的阿忆堂妹的带领成为了世界最著名的学校,

  接下来,我接的是外祖母和舅舅。

  舅舅,他不是能打的,也不是能说的。

  但他有两样东西,在狼国这种地方比兵更值钱。

  耐心还有仁心

  狼国的人,很杂。

  海盗。

  商人。

  土著。

  被灭国的流民。

  各个民族,各种信仰。

  要是按老办法,靠镇压,靠武力,那这地方迟早天天流血。

  我不缺打架的本事,但我懒得天天杀人。

  所以我给舅舅的官职,名字我亲自定的:民族调和官。

  分工明确:

  阿玛:管朝政

  额娘:办女子学院

  我:满世界找金子

  对了,找金子的时候,我得带着废物二号,弟弟。

  是因为不带着他,他真的会被吃掉。

  每次看着他,我都会想起额娘小时候给我讲的《西游记》。

  那一刻我就很清楚我不是唐僧,我也不念经。

  我是孙悟空的角色。

  任务只有一个:确保弟弟活着,吃好,喝好

  到地方宣传道法的时候,不被人当场打死,有时候我真的会叹气。

  是觉得命运这东西真会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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